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 20% 计税;上市公司股票(含新三板挂牌)分红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