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所得按 20% 计税,并对应纳税额减征 30%(实际税负 14%)。
注:稿酬所得并入综合所得,次年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此处计算预扣预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稿酬所得适用 20% 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 30%);第六条(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减除 800 元,超过 4000 元的减除 20% 费用,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按 70% 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