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直播佣金/打赏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税(20% / 30% / 40% 三档预扣率);如为小规模纳税人,另涉及增值税(现行 1% 优惠至 2027-12-31)及附加税费。本工具为简化口径:不区分平台代扣方式、不含经营所得核定等特殊情形。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劳务报酬减除费用与预扣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61 号)第八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1% 优惠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9 号,至 2027-12-31)。附加税费按增值税额 12%(城建 7% + 教育 3% + 地方 2%)并减半简化测算;年度终了劳务报酬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