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计算器

工作日 1.5 倍 · 休息日 2 倍 · 法定节假日 3 倍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劳社部发〔2008〕3号(月计薪天数 21.75 天)

填写工资与加班时长

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范围 1 ~ 1000万
平时延长工作时间,按 150% 计
周末加班,按 200% 计
春节/国庆等,按 300% 计

常见问题

21.75 天是怎么来的?

根据劳社部发〔2008〕3号,月计薪天数 =(365 天 − 104 天休息日)÷ 12 = 21.75 天。法定节假日(11 天)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故折算日工资、时薪时不剔除。因此 时薪 = 月薪 ÷ 21.75 ÷ 8

补休能替代三倍工资吗?

不能。只有「休息日」加班可用补休替代加班费(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 200%)。工作日延长(150%)和法定节假日(300%)都必须支付工资,不得以补休替代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怎么定?

一般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各地口径不同,通常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工具以您填写的月薪为基数,实际以合同约定及当地规定为准。

三类加班的倍率分别是多少?

《劳动法》第44条:工作日延长 ≥150%;休息日加班又不能补休 ≥200%;法定节假日加班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