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个税计算器

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单独计税(不并入综合所得),按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政策延续至 2027-12-31。

输入股权激励收入

股权激励个税(元)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注: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计算。

税率表(综合所得七级)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 36000 元3%0
超过 36000 至 144000 元10%2520
超过 144000 至 300000 元20%16920
超过 300000 至 420000 元25%31920
超过 420000 至 660000 元30%52920
超过 660000 至 960000 元35%85920
超过 960000 元45%181920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25 号,延续至 2027-12-31);原政策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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