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征点(基本减除费用)
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 每月 5000 元(每年 60000 元)。这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统一扣除的「起征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 年修正)第六条。
二、综合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下表:
|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 1 | 不超过 36000 元 | 3% | 0 |
| 2 | 超过 36000 元至 144000 元 | 10% | 2520 |
| 3 | 超过 144000 元至 300000 元 | 20% | 16920 |
| 4 | 超过 300000 元至 420000 元 | 25% | 31920 |
| 5 | 超过 420000 元至 660000 元 | 30% | 52920 |
| 6 | 超过 660000 元至 960000 元 | 35% | 85920 |
| 7 | 超过 960000 元 | 45% | 181920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附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三、累计预扣法计算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5000/月)− 累计专项扣除(三险一金)−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61 号)。
四、7 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 项目 | 扣除标准 |
|---|---|
| 子女教育 | 每个子女 2000 元/月 |
|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 每个婴幼儿 2000 元/月 |
| 赡养老人 | 独生子女 3000 元/月;非独生子女分摊,最高 1500 元/月/人 |
| 住房贷款利息 | 1000 元/月(首套住房,最长 240 个月) |
| 住房租金 | 1500 / 1100 / 800 元/月(按城市分档) |
| 继续教育 |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400 元/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3600 元/年 |
| 大病医疗 | 年度限额 80000 元内据实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 15000 元部分) |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 号);《国务院关于设立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 号);《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 号,2023-01-01 起子女教育/婴幼儿照护提高至 2000、赡养老人提高至 3000)。
此外,个人养老金缴费可按 12000 元/年限额税前扣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34 号)。
本文税率/法条数字均标注官方文件号,具体以税务机关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