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熊猫首页 › 使用指南

股权激励个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怎么缴税?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单独计税,不并入综合所得,按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政策延续至 2027-12-31。

一、股权激励类型与计税时点

股票期权在行权时、限制性股票在解禁(登记)时、股权奖励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与实际支付价款的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单独计税政策

居民个人取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在 2027-12-31 前可选择单独计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25 号);原政策见财税〔2018〕164 号。

三、税率表

按综合所得七级税率表:不超过 36000 元 3%、36000-144000 元 10%、144000-300000 元 20%、300000-420000 元 25%、420000-660000 元 30%、660000-960000 元 35%、960000 元以上 45%。

四、多次激励合并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上述方式计算纳税。

股权激励个税计算器
直接算股权激励个税
立即使用 →

本文税率/法条数字均标注官方文件号,具体以税务机关最新公告为准。

常见问题

股权激励单独计税到什么时候?

延续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股权激励收入怎么确定?

股票期权 = 行权时公允价 − 行权价;限制性股票 = 登记日公允价 − 实际支付价。

股权激励要并入综合所得吗?

居民个人可选择单独计税或并入,单独计税通常更省。